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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业 新资质—《中国建筑遮阳工程施工安装资质等级标准》(暂行办法)发布

发布时间: 2014/8/14 20:36:36 编辑: 来源: 阅读: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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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引领发展 创新服务

  随着现代建筑技术的迅猛发展,建筑节能新材料的推广运用,建筑遮阳运用领域越来越广泛,由于建筑遮阳产品的加工和安装有着特殊技术条件和施工工艺,缺乏有效的资质准入和标准设定,目前遮阳行业发展良莠不齐,存在施工方便的安全隐患。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更多发挥市场和社会组织作用重要讲话精神,政府部门在逐步探索通过移交、委托、授权、购买等方式将职能转移给协会。“打铁还需自身硬”,政府职能在“转得出”的同时,“接得住”和“用得好”是承接工作整个链条的成败关键。规范,行业发展的生命线,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建筑遮阳材料分会根据行业实际情况,通过大量的走访调研,2014年8月8日出台了《中国建筑遮阳工程施工安装资质等级标准》(暂行办法)。这一标准的出台,意味着多年以来建筑遮阳行业没有相关资质审核的混乱情况终于迎来了一个拐点。

执行:动态管理 公平竞争 
  在施工资质制订了详细的规定之后,与标准同期公布的文件《中国建筑遮阳工程施工安装资质管理办法》与《中国建筑遮阳工程施工安装资质考核办法》(下分别称“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将会分别起到前期资质审核与后期监管的作用,这将有效杜绝相关企业“混”标准,或者拿到资质之后“缩水”施工的现象发生。 
  在前期审核的过程中,“考核办法”规定,具体审核工作将由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建筑遮阳材料分会负责管理,重点针对专家组对企业实地考核程序,其职责是: 
  (1)制定、修编和解释本办法; 
  (2)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实地考核; 
  (3)召开资质评审会; 
  (4)网上公示; 
  (5)报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批准。 
  资质评审委员会组织考核小组对申请中国建筑遮阳工程施工安装资质的企业实行实地考核,考核小组由2-4人组成,其中组长1人,组员从专家库抽取。实地考核是在企业提交合格的申请资料,并受理、初审合格后进行的。专家组实地考核的内容为标准里所规定的工程业绩、技术人员及管理、生产设施和技术装备等,而具体考核的细节上,针对不同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要求。 
  在技术人员及管理方面上,则包括检查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核对有效证件原件、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证明、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及工作简历及其所主持完成项目的相关文件(项目合同、工程验收单、技术文件)等。 
  在质量管理考核方面上,则包括查文件管理制度;分别在文件管理、使用部门各抽2-4种文件,查文件有效性和修改情况,验证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设备和生产厂商方面上,则包括实地查看并核对租赁文件或房产文件原件。 
  以上这些考核,如果出现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单项即为不合格。考核结束后,考核组长须组织成员合议考核意见,并填写考核表。合议过程中,考核小组以外的人员应当回避。这保证了合议结论的相对独立性和公正性。合议意见出炉后,由专家组提交建筑遮阳材料分会,由建筑遮阳材料分会将意见汇总并报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核准发证。 
  对于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发证部门不予受理或不批准其申请,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通过审核后的后期动态监督环节,同样是由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建筑遮阳材料分会负责。 
  一般情况下,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建筑遮阳材料分会对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每年抽查复检一次。《遮阳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年。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企业应于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按原申请程序向资质证书发证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延续后的资格证书有效期仍为2年。 
  而对市场信誉良好、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时经企业申请、原登记审核部门同意,对资质条件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续手续。 
  对从事建筑遮阳工程项目的企业所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企业违法事实在相关媒体上予以通报,并记入建筑遮阳材料分会行业诚信档案。对于涂改、伪造证书的;转让、出借证书的相关企业,也将受到同样的处理。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取得《遮阳资质》证书的企业在企业资信、人员、技术和装备等未达到等级标准,建筑遮阳材料分会将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 
  “管理办法”还规定在以下情况下,证书的撤销情形: 
  (一)违反申报程序获得资质证书的; 
  (二)对不具备申请资质或不符合标准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的;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 
  (四)违反现行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五)降低工程施工和服务标准,低于成本价搞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 
  (六)严重违反行业自律公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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